12月25日,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在中山市范圍內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一證多址”試點改革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指出,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對食品經營連鎖企業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一證多址”試點改革工作,期限為一年,此舉旨在進一步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充分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一證多址”,即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復印件的形式在多個地址懸掛。《通告》明確,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連鎖企業新開辦直營門店(不含加盟店),如果業態、經營項目相同,不需要再次申請《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只需將經營場所地址信息標注在食品經營連鎖企業總部的《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上,其他直營門店懸掛“一證多址”《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直營門店可保持不變,也可按照新的辦法進行“一證多址”整合。
《通告》明確了實施范圍,“一證多址”改革適用于企業總部在中山市登記,使用統一商號(字號),實行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規范經營管理、統一經營項目,并在中山市內有兩家或以上直營門店,且各直營門店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布局、工藝流程布局、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的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和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從事食品經營的不在實施范圍內。
《通告》指出三種情形不適用“一證多址”改革:一是主體業態為大型及以上餐飲經營者、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企業;二是經營項目含“冷食類制售”“生食類制售”等有專間要求的企業;三是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復的企業。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人表示,實行“一證多址”改革前,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只能對應一個經營場所,這就意味著,總部企業每新增一家直營門店都需要提交一套辦理材料以辦理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試點改革工作突破了許可證只能有一個地址的常規限制,減少了申報材料、壓縮了審批環節、節省了企業增設分支機構的時間和成本,實現一個許可證多個經營地址開展經營,讓更多改革成果惠及到各類市場主體,提升我市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水平。
記者 徐世球 通訊員 鐘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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