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中山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已于9月24日發布并正式實施。其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利息資助最高達30萬元。《辦法》明確,知識產權的范疇包括專利、商標和地理標志,旨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作用,促進我市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記者注意到,《辦法》明確了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扶持范圍,包括資助類和項目類。資助類包括知識產權保險資助、知識產權維權資助、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費用資助、地理標志資助等10類;項目類包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企業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等10大項目。
《辦法》明確,知識產權維權資助的條件和標準分為兩種。第一,本市單位獲得境外專利授權、商標注冊或地理標志后,在境外提起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訴訟,最終判定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成立的,每件給予維權成本的20%資助,每個案件資助上限不超過30萬元,每個單位資助不超過100萬元。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或生效裁判文書為準,知識產權保險已賠付的不再予以資助。
第二,本市單位在境外被提起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訴訟,積極應對并最終判定專利、商標或地理標志侵權不成立的每件給予維權成本的20%資助,每個案件資助上限不超過30萬元,每個單位資助不超過100萬元。侵權是否成立以法院的終審或生效判決為準,知識產權保險已賠付的不再予以資助。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指企業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作為質押物從銀行獲得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我市推行該方式已多年。此次修訂的《辦法》也明確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費用資助的條件和標準,對已經償還全部銀行貸款本息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單筆實際貸款額度的3%給予一次性利息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同一企業每年獲貸款利息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費資助的標準最高為15萬元,對已經償還全部銀行貸款本息,在貸款時產生了貸款保證保險或貸款擔保、知識產權服務費用的,按照最高不超過單筆實際貸款額度的1.5%給予一次性費用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同一企業每年獲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費資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
《辦法》還明確了項目的資助條件和標準,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每項支持不超過50萬元;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項目每項支持不超過10萬元;重點產業、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項目每個單位一次性支持不超過10萬元。
《辦法》有效期為三年。據悉,2021年4月22日,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中山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并實施,有效期3年,原有政策內容已經不適應現有實際工作情況,需要進行調整,以便適應當前知識產權和財政資金管理的要求。
記者 徐世球 通訊員 鐘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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