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起,全市液化氣實行實名制銷售,對未提供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購買人身份證的單位和未提供本人身份證的個人,一律不得銷售瓶裝液化石油氣。這是8月9日召開的全市共同打擊跨區域運輸銷售“黑氣”違法行為工作會議傳出的信息。
會上,全市與外市相鄰的14個鎮街共同簽署《打擊跨區域運輸銷售“黑氣”違法行為安全承諾書》,并與全市11家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共同簽署《中山市城鎮燃氣企業安全供氣承諾書》。
會議要求,各鎮街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推動有關部門同心協力,積極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依法打擊跨區域銷售“黑氣”、無燃氣經營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黑氣點”和“二道販子”,對發現的燃氣違法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打擊嚴厲懲處。要利用全市共同打擊跨區域運輸銷售“黑氣”違法行為信息共享和聯合打擊機制,加大燃氣違法行為排查力度,第一時間通報違法線索,各鎮街緊密協作配合,提升工作質效。
記者 李紅 通訊員 盧嵐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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