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
關于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
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廣大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精神,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同意,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套數認定以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確定的購房套數為準;
二、如果職工家庭無中山市房產,全國范圍內第一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按照首套房政策執行;如果職工家庭公積金首次貸款結清,且名下無中山房產,全國范圍內第二次使用公積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執行;
三、對在中山市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國范圍內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
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解讀
問題1:我和妻子原來申請過一次公積金貸款購房,現在結清了。現在我們想改善一下居住環境,把原來的這套房產賣掉,重新買一套面積稍大的,方便子女就學,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嗎?如何認定?
如果將原房產賣掉后,家庭無房產,原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的話,再次申請,可以享受首套貸款支持政策。以夫妻雙方貸款90萬,貸款30年計算,等額本息還款為例,公積金首套房貸款利率為3.1%,如商業貸款為3.6%,公積金貸款月供3843元,商業貸款月供4091元,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家庭節省利息支出大約9萬元。
問題2:我名下現在有兩套房子,買房時都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在準備賣出這兩套房子,再買一套新房改善,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嗎?如何認定?
您已經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于您的情況,我中心將不再接受您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政策實施后,我中心對于家庭名下有兩套及以上房產或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均不再接受公積金貸款申請。
問題3:政策優化后,使用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與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相比,能節省多少?
以90萬貸款、30年等額本息還款為例,使用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較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節省利息大約9萬元。
問題4:該項政策什么時候可以落實?
政策公布后即時實施,市公積金中心已經對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公積金貸款誠信保證書進行了更新,目前已經可以按照新的認定標準執行。
◆編輯:龍慧◆二審:蘇鵬蘊◆三審:周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