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印發并實施規范性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目的在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鼓勵、引導我市個體工商戶通過升級轉型,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強發展后勁、不斷發展壯大,促進我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指出,“個轉企”對象需符合相關條件,例如,登記成立兩年以上,上一年營業收入或者用電量屬于前1000名的個體工商戶,已在稅務部門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等。“個轉企”對象將可享受綠色通道等便利政策,并可獲得補貼獎勵、稅收優惠和金融支持等。
▋市鎮兩級設立“個轉企”服務專窗
《實施意見》指出,我市將堅持“政府引導、主體自愿、市場主導”的原則,分類引導、有序推進“個轉企”。對產值和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加快促進轉型;對有一定實力的個體工商戶,積極引導扶持;對規模較小但成長性良好的個體工商戶,加強培育。通過分級分類培育引導,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壯大,進一步優化我市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和市場主體結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更好地推動“個轉企”工作,我市將開辟“個轉企”綠色通道,在市鎮兩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個轉企”服務專窗,提供轉型升級咨詢、指導及業務辦理,便利市場主體辦理“個轉企”手續。同時,開通“個轉企”線上服務平臺,整合市場監管、稅務、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積金、銀行等部門業務辦理事項,實現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辦稅服務(申領發票)、員工參保繳費登記及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預約開戶等事項“一網通辦”,讓個體工商戶無障礙轉型。此外,還將構建 7×24小時企業訴求“馬上辦”響應工作機制。
《實施意見》明確,除了提高業務辦理效率,還將在名稱登記等方面提供便利。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按照擬變更的企業類型設立條件申請登記,由企業登記機關一并辦理轉型后的企業設立登記和原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核發企業營業執照,出具《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證明》及相關文書。原個體工商戶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同時,放寬名稱登記,在不影響其他企業名稱權、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個轉企”企業名稱允許最大限度保留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和行業特點。原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權等,可轉移至轉型企業名下。
▋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達500萬元
《實施意見》指出,成功實現“個轉企”的對象可獲得補貼獎勵、稅收優惠以及金融支持。
在補貼獎勵方面,個體工商戶直接轉型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并實現高成長的,可按規定享受新升規及高成長等相應資金補助。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取得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且滿足相關申報要求的項目,完工后可申請省市技術改造資金扶持。此外,鼓勵各鎮街結合實際出臺“個轉企”獎勵補貼優惠政策,對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所需成本給予適當補助;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后,因擴大經營需要貸款,可獲得一定額度的貸款貼息,以及根據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后所增加的社會貢獻給予獎勵等。
在稅收優惠方面,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也有多重利好,例如,轉型后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 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 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轉型后經認定屬于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按規定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除外。
為解決小微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資金困難,《實施意見》在金融方面明確了多項支持力度,例如,鼓勵銀行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為轉型后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轉型企業符合條件的推薦納入中山市上規上限培育企業名錄,可按規定享受我市“助保貸”政策支持,升規后享受“助保貸”貼息。同時,加大自主創業資助和創業擔保貸款力度,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人員發放初創企業、社保、場租、吸納就業等扶持補貼,對符合條件創業人員、合伙企業、小微企業分別提供最高 5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