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網訊 6月27日,記者從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中山市促進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已于6月23日正式印發。《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中山市總部企業認定分為三種途徑:新引進、本土培育和直接認定,設置落戶獎、認定獎、經營貢獻獎等獎勵政策,并能享受用能保障、直通車服務、保護合法權益等多種服務。
總部企業是指企業注冊、實際經營地、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本市,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要求,在一定區域內行使投資控股、運營決策、研究開發、集中銷售、財務結算、資產管理、項目管理和服務等總部管理職能的法人企業或機構組織。
《實施辦法》指出,中山市總部企業認定分為三類,具體為新引進總部企業、本土培育總部企業、直接認定總部企業,均應符合一定條件。其中,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貢獻的本土培育企業、新引進企業,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總部或其二級以上子公司;國家和中央部門管理的大企業(集團)總部或其二級以上子公司;境內A股或香港H股直接上市公司企業總部;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企業總部。
總部企業獎勵政策包括:落戶獎、認定獎、經營貢獻獎、辦公用房補貼、人才獎、入學服務、購房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一企一策等。其中,落戶獎針對新引進的總部企業,包括效益獎和一次性獎勵。認定后前3年,按照上年度企業綜合效益的100%給予獎勵,第4年、第5年按照企業上年度企業綜合效益的50%給予獎勵。對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總部,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億元、3000萬元、2000萬元獎勵等。
對在本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提供辦公用房補貼:在本市首次購置總部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配套用房、政策性優惠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享受購房補助的總部自用辦公用房,在購房10年內不得租售或改變房屋用途。
人才獎方面:對總部企業上年度個人稅前薪金所得超過50萬元的企業高管和技術人才給予一定獎勵,獎勵金額為個人地方貢獻的100%,每人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據悉,中山將為總部企業提供暖心服務,包括:優先保障總部企業及其上下游重點企業的能源安全穩定供應;依法有效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受到輕微處罰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總部企業,可按規定簡化流程、盡快移出。此外,還有綠色通道服務、直通車服務、暖企服務等。總部企業認定實行年度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總部企業資格因故取消,將不能享受相應的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