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政府印發《中山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第81條: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在中山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個人,自政策出臺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交付定金且符合支持條件的,在辦理網簽備案及繳納契稅后發放消費券。購買第一套或建筑面積14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每套3萬元發放消費券;購買除上述住房以外其他住房的,按每套1.5萬元發放消費券。消費券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現就消費券發放及使用問題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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