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記者從中山市科技局了解到,廣東省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日前正式啟動。與往年相比,今年申報最大區別在于申報企業不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今年高企申報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全年分3批次受理。企業在“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分別為: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22日;地市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分別為: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22日、2022年9月22日。
中山市本次申報企業范圍為:
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注冊1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請高企認定;
2019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
2019年認定為高企的企業,名稱或注冊地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相關事項變更,同時完成高企年報填報,再進行高企認定申報。
此外,對于2020年、2021年認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滿,不得提前申報認定。
今年的通知規定:
從2022年起,高企認定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企業只需在“省陽光政務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據悉,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按要求在“國家高企工作網”中填報并生成《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簽字蓋章,上傳到“省陽光政務平臺”后,不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要求,根據通知規定,今年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條件的,鼓勵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以便享受相關惠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