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切實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維護未成年人權益,記者5月10月獲悉,日前,中山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市第一人民法院、三鄉鎮人民政府、市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在三鄉鎮舉行《關于開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聯簽儀式,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機制。
據介紹,方案將深化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融合,成立由檢察機關、法院、公安機關、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及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選聘和培訓“家庭教育輔導員”。辦案機關將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貫穿涉未成年人案件辦案全過程,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指定情形的,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并采取“一家庭一方案”的模式,確保家庭教育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指導結束后,有關社會組織、機構應當出具家庭教育指導報告。
據悉,目前,中山市選取三鄉鎮作為試點,召開了鎮相關職能部門聯席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組建包含60多名成員的三鄉鎮“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依托鎮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及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鏈接長期從事一線家庭教育指導的教師、具有鎮家庭教育指導師資質的婦女兒童工作者、有志于為家庭教育指導提供服務的志愿者,同時邀請專家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師之指導及咨詢的實用技術》專題培訓。下一步,中山將以三鄉鎮試點為基礎,逐步在全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強化對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
見習記者 袁嬋
責任編輯:王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