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記者從三鄉鎮獲悉,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全力解決企業用工難題,1月22日至2月28日期間,三鄉鎮對介紹新員工入職的老員工和職介機構給予補貼,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300元/人的標準予以一次性介紹補貼。
記者注意到,介紹新員工入職的老員工必須為該企業在職人員,輸送新員工的職介機構(國有企業、建筑行業、保險業除外)同樣可以申請補貼。同時,政策對“新員工”進行了界定,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從未在中山就業過;二是曾在中山就業及參加社會保險,但已停保超過6個月。政策補充要求,新員工由老員工介紹入職后,需在3月31日前在所在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且連續參保滿3個月或以上。
滿足上述條件的,老員工每介紹一名新員工,按照300元/人的標準予以一次性介紹補貼。如職介機構向企業輸送未曾在中山就業的新員工,按要求參加社會保險滿3個月的,職介機構可按實際輸送人數申請一次性介紹費補貼。本次介紹補貼按申請人申請時間先后次序發放,資金用完即止。
◆記者:徐世球◆通訊員:袁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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