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角鎮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轄區內某居民在其露天院子中堆放大量木頭、帆布、塑料瓶等雜物,雜物堆可見藏匿的成蚊,院中存在多處積水,且室內水養富貴竹瓶內已孳生蚊子幼蟲。
經現場耐心勸導,該居民仍拒絕任何人員清理院內的儲水容器和雜物。據此,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按照《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及《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依法發出《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其立即整改,并現場開展了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當天下午,在村委會的協助下,該戶居民按照衛生監督要求,自行清理院內雜物、積水容器。
當前正值基孔肯雅熱、登革熱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根據《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等法規,各類企業、單位及個人均有義務落實蚊媒傳染病防控措施,及時清除積水、整治環境衛生,從源頭上控制蚊媒孳生,共同筑牢“兩熱”防控屏障。下一步,三角鎮將繼續加大衛生監督的巡查與執法力度,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普法知識:
根據《廣東省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一)項,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罰款:單位、住戶的下水道、溝渠、容器積水孳生蚊幼蟲的,給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住戶處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編輯 王欣琳 二審 曾淑花 三審 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