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黃女士因在美容院充卡消費后,遭遇店鋪搬遷退費難題。經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介入調解,原本僵持的退款糾紛終得化解,黃女士成功追回2437元的剩余款項。
據了解,2023年,黃女士在中山市某美容院辦理了預付式儲值卡并充值款項。2025年3月,該美容院因店鋪搬遷調整,遷離了原經營地址。變更經營地點后,黃小姐卡內剩余的2937元款項未能得到退還。經多次與美容院自行協商退款未果,黃小姐便向中山市消委會尋求幫助。
在中山市消委會介入調解后,美容院經營者首先提出了一項替代方案:將黃小姐剩余的美容服務轉移至原址附近的一家合作商戶繼續提供。但黃小姐表示,新的服務地點對其而言不夠便利,難以接受此方案。
市消委會工作人員向雙方進行了說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經營者變更經營場所導致消費者接受服務確有不便時,消費者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隨后,經營者提出曾向黃小姐贈送過一次價值800元的眼部護理服務,希望以此抵扣部分退款。黃小姐則認為該服務價格過高,對此折價方式有異議。經市消委會工作人員耐心細致地反復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該次贈送的眼部護理服務作價500元。經營者將抵扣后剩余金額2437元現金,于協議達成后的3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了黃小姐。
溫馨提示
預付式消費并非一次性即時結清,受多種因素影響,可能會出現合同無法完整履行的情況,切不可貪圖優惠力度而過度充值。倘若不慎陷入預付式消費陷阱,務必注意留存服務合同、消費憑證等相關證據,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商家則應嚴格遵守約定,誠信經營。如因搬遷、閉店等原因確需變更服務地點或停止服務,應主動及時與消費者溝通,說明情況,協商退款或其他解決方案,有效化解矛盾。
編輯? 張英? 二審? 韋多加? 三審? 陳浩勤
記者 袁嬋 通訊員 謝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