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廣東省商務廳將認定一批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和企業。近日,市商務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和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記者注意到,《通知》明確了認定的基本條件,還將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細分為引領型和成長型,同時將企業細分為龍頭型和成長型,并明確了基本條件之外的附加條件。

申請認定廣東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需符合系列基本條件,譬如園區規劃科學合理,功能定位準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特色明顯;園區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支撐體系,能為入駐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項目申報等公共配套服務;園區配備一定數量專職管理人員等。
《通知》還根據產業園區的類型進行了細分,并明確了附加條件:
如申請認定為引領型跨境電商產業園區>>
要求園區運營時間3年以上,建筑面積不低于5萬平方米;園區跨境電商企業不少于30家,園區入駐企業總數80家以上;園區跨境電商交易型企業在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數量不少于15家。此外,園區近兩年年均跨境電商交易額不低于30億元,近兩年年均交易總額100億元以上。
如申請認定為成長型跨境電商產業園區>>
要求園區運營時間2年以上,建筑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米;園區跨境電商企業不少于10家,園區入駐企業總數50家以上;園區跨境電商交易型企業在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數量不少于5家。此外,申請這一類型的中山跨境電商園區近兩年年均跨境電商交易額不低于5億元,近兩年年均交易總額20億元以上。
《通知》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認定類型也進行了細分:
申請認定為龍頭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
須注冊經營2年以上,近2年跨境電商年均交易額50億元以上,年均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同時,跨境電商出口企業要求在10個以上國家和地區注冊商標,自有品牌5個以上且近2年年均銷售額1億元以上。
申請認定為成長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
要求注冊經營2年以上,近2年跨境電商年均交易額10億元以上,年均納稅額200萬元以上。如果是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還要求在3個以上國家和地區注冊商標,自有品牌3個以上且近2年年均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
近年來,中山市多措并舉推動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促進傳統產業利用電子商務實現轉型升級,提升電子商務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2020年,中山獲批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不斷探索、形成與中山跨境電子商務業態發展相適應的新型監管服務和政策支持體系,優化通關營商環境。2022年,中山美居電商園成為中山首家入選“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園區。
編輯 周振捷? 二審 王欣琳? 三審 吳森林